各高校:
自《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64号)下发以来,全省高校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大学生创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创业人数与赣人社字[2014]364号文件要求相距较大。为确保江西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台有力举措,确保引领计划顺利实施
为确保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经研究,我厅制定了《全省高校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各高校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把大学生创业引领工作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一安排部署。要根据自身实际,成立大学生创业引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工作。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并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指标和完成期限。要进一步明确教务、就业、学工和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二、加强创业教育,树立创业意识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要积极开发、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作为必修课制定学时要求,纳入学分管理。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立创业导师团,积极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知识丰富的师资队伍,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从事创业教育、服务指导人员的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工作量核算办法,实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设立大学生创业工商注册免费代办点,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成立大学生创业活动咨询室,汇编创业常识和创业路线图,筛选一批前景好、投资少、入门易、收效快、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通过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举办创业讲座和创业大赛等活动,树立大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业激情,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三、加强创业宣传,营造创业氛围
各高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短信微信等大众传媒的力量,开设创业宣传专栏、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地广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的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创新成果,以及创业大学生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典型事迹。通过舆论宣传,在全省各高校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使“人人都是创业主体,个个都是创业环境”的创业观念深入人心,使勇于创业的意识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成为我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文化的主旋律,切实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内动力和成就感,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绩效考核,公布落实情况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将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以目标任务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创业大学生是否得到支持帮助为考核重点,将考评结果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检查评估范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高校将本校上月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省就业办。省就业办将把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统计结果由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内予以公布。各高校要对本校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工作自查表》(详见附件2),并于12月2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联系人:黄素玲:0791-86765168,495062380@qq.com;
安 光:0791-88557652,553899938@qq.com。
附件:1、全省高校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分解表
2、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工作自查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