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征集创新创业标志LOGO设计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64发布时间:2016-04-25

各教学院:

学校于去年正式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目前创新创业工作已全面开展。为创新创业工作有醒目标志,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同学们的创新创业意志和积极参与的热情。

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志设计”征集活动。

一、作品内容

  “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志设计”作品要能充分展示宜春学院的形象,突出大学生正面、积极的方面,能够体现大学生活动及创新创业的魅力。

二、作品要求

1. 创作一个全新的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志设计(包括LOGO设计及创新创业中文字形设计)。

2. 作品的表现手法不限,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3. 作品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其它形象的著作权(如抄袭、修改其他形象等),作品内容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参赛须知

1. 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并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 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 请参赛者务必保留作品源文件,最终获奖者需在主办方与之联系后,向主办方提交作品源文件,并签署相关版权协议书,如不能提供源文件,则视为弃权相应奖项。

5. 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6. 作品所用设计软件不限,作者需保留作品源文件(PSD或矢量格式,图标,背景图等设计元素独立分层,可单独提取使用)。

7. 同一参赛者可递交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四、评审标准

评审将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 创意:LOGO形象的设计构思巧妙,有新意,让人过目不忘;

2. 图形:LOGO形象的图形、色彩、布局等符合审美要求,富有魅力;

3. 延展:LOGO形象的可延展性和周边应用时的可行性(例如旗帜、招牌应用),作为加分项。

五、截止时间和作品提交地点

1. 作品须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发送至337356818@qq.com邮箱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所在学院。

2. 纸质稿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交至各教学院团总支。

六、奖励办法

将聘请专业教师对作品进行评比。设优秀作品奖一个,奖金600元,入围作品奖五个,奖金300元。


主办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校团委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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