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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宜春学院校区院级初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3-05-09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师生创新创业热情,选派优秀团队参加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院级初赛 时间:2023年5月14日前

各教学院于20235月14日前组织并完成初赛,选拔出参加校赛的项目,每院参加校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鼓励邀请有大赛经验的老师参与初赛赛事,协助初赛评审。

各教学院于2023年5月17日将下述材料发送至邮箱:1289054169@qq.com。

1.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2. 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路演PPT

3. 教学院办赛期间相关宣传材料(报道、照片等)

(二)校级复赛、决赛 时间另行通知。

校级复赛分大文组、大理组两个赛场:

大文组:文传、政法、马院、经管、外语、音舞、美设、书法8个学院。

大理组:数计、理工、化生、生科、医学、美容、体育、国教8个学院。

二、赛制与赛道

大赛实行校赛、省赛和国赛三级赛制

三个赛道

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以下简称高教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

产业命题赛道(以下简称产业赛道”)三个赛道。

(一)高教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未注册公司。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已注册公司但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已注册公司满3年;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或以上。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红旅赛道

本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商业组。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红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参赛团队要求与其赛道要求一致。各赛道方案及评审规则参考第大赛相关文件(附件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的通知)。

(三)产业赛道

产业赛道由受邀企业命题,组织形式及比赛要求参照附件三:《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三、参赛项目总体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四、参赛团队要求

1、全体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高教赛道创意组和产业赛道参赛申报人须是在校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不多于15人。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

2指导教师紧扣专业研究领域,结合前期研究基础,组建学生团队推进科研项目落地转化,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参赛申报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其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五、参赛文件要求

参赛团队应做好以下材料的撰写和制作,为参赛做好准备。

(一)商业计划书

主要包括项目(公司)介绍、行业与市场、产品与服务、商业模式、创业团队、财务与融资、风险控制等内容(撰写要求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4或参照下方链接内容

(二)路演PPT

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文件制作模板可参照以下链接内容(链接内容仅限参考,不包含任何商业信息):

https://mp.weixin.qq.com/s/arDwkW9IWJS0vT7JufER9w

https://mp.weixin.qq.com/s/MVTopsop_wQ1MOOKwKX_qg

六、比赛流程

1、项目展示:路演人员一名,路演人员以PPT演示的形式,阐述本团队的创业项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2、评委提问:项目展示结束后,由评委提问,参赛团队现场作答(作答人数不超过3人),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3、所有参赛选手根据评委评分排名,评分原则:取平均分,超时扣1分。

七、大赛评审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20分)

高教赛道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及师生共创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股权分配及其他说明。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根据团队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撰写项目计划书,创意组团队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组根据公司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团队介绍、公益性、实效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引领教育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80分)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股权分配等。团队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并且在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具体评审规则可参考附件5:关于公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

八、赛前准备工作

赛事联络人:江荣洪(实践平台与园区管理中心)

电话:14779593325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F146

后续参加校赛的师生团队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宜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赛QQ群,后期相关事宜将会同步在QQ群中进行发布。(群号:462187067)

 


附件:

1.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2.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的通知.pdf

3.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附件3: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docx

4. 商业计划书撰写说明及参考提纲

附件4:商业计划书撰写说明及参考提纲.docx

5. 关于公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

附件5:关于公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pdf

 

 

 

 

宜春学院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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