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江西省大赛选拔赛宜春学院校区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046发布时间:2016-04-08

各教学院: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江西省教育厅十分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希望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我省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根据教育部下发《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举办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6]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至6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江西省大赛选拔赛宜春学院校区赛,并遴选优秀团队参加江西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省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宜春学院校区赛组委会由副校长余新卫任主任,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工处、校团委负责人任副主任,各教学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担任领队,负责选拔赛的组织工作实施。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导师团,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区赛评审团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

四、参赛项目要求

各教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合校内外资源,结合本院师资科研成果及产业发展市场,精心挑选项目和组织团队。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鱼等;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 1-2 人。

2、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注:今年毕业应届毕业生允许以在校生身份参赛。

六、比赛方式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分区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分区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省决赛。学校选拔赛根据组织报名及省下达项目指标情况择优选送参赛项目。

七、大赛奖励

省级大赛设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60个,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创业资金,奖励获奖项目及指导老师,其中:金奖团队(含指导老师)奖励1万元的创业资金并颁发荣誉证书;银奖团队(含指导老师)奖励5千元创业资金并颁发荣誉证书;铜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校区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15个,优秀指导老师奖9个,优秀组织奖5个。同时,优秀团队及其作品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入孵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对晋级省赛并获奖的项目团队给予奖励,对晋级国赛并获奖的项目团队给予重奖。获奖团队全部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赛程安排

1、校内宣传报名阶段(2016年5月10日前)

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教学院通过海报、网站、广播、QQ群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学工科长开会,动员宣传该项赛事。

请各教学院就业创业干事、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参赛学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在网上认真填写创业计划书,并于5月10日前将创业计划书的纸质稿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2郭老师处,联系电话:3201926。

2、校级竞赛阶段(2016年5月下旬)

完成作品收集后,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优秀作品,于5月下旬进行校级初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初赛的比赛环节参照省文件要求(8分钟PPT团队展示,专家提问)进行。

各教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精心策划和组织好校级比赛,为全省、全国决赛挖掘、推荐优秀项目。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附件1: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

附件2:学生注册报名流程。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招生就业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组别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

一、字数要求

3000字以上。

二、核心内容

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三、写作框架

创意组项目计划书写作框架

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计划书写作框架

1.项目背景市场机会分析

2.市场分析与项目定位

3.产品(服务)设计与商业模式

4.发展战略与行动计划

5.竞争分析与营销策略

6.研发、生产、经营安排

7.团队与组织结构

8.资金规划与财务需求

9.关键风险认识

10.附件:若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所获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请附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网址和网站截图。若无可不附加

1.公司背景与历史

2.行业介绍与市场分析

3.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

4.公司战略与发展计划

5.市场竞争与营销策略

6.研发、生产经营管理

7.公司组织架构与分工

8.财务分析与资金规划

9.公司特别说明:公司若拥有的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政府批文、鉴定等佐证材料,请附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网址和网站若无可不附加。

10.附件(必须项):营业执照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注:项目计划书要求表述条理清晰,应避免拖沓冗长,力求简洁、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专业语言的运用要准确和适度;相关数据科学、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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