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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6-03-09

宜学院双创字20262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创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依据《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有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1. 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并实施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改革,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训练机会,达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思维”的训练目的。创新训练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社会调查等类别。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通过创业训练项目,使学生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达到“激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提高创业能力”的训练目的。创业训练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

()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通过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可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实践,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因此,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

  1. 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1. 申报要求

1.鼓励项目选题与江西省、宜春市重点发展行业产业相结合、与学科专业相结合。

2. 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成团队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多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必须明确分工、结构合理。

3.项目参与学生须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并通过结题验收。

4.大创计划项目指导老师由项目申报团队邀请或教学院推荐,2名,鼓励企业人员等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项目导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每位导师每年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

  1. 申报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6325日前,申报团队向教学院提交《宜春学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

2.2026331日前,教学院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填报《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与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平台与园区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F145);

3.202642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立项评审标准见附件1),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1. 项目经费

对入选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资助,资助标准见《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章项目资助经费。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766416933


附件:

1.《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宜春学院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

3.《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宜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36


附件1《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宜学院办字〔2025〕3号.docx


附件2 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 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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